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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华股份: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

2023-02-17 20:10:33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

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及《公司章程》

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
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我们本着认真负责、实事求是的态度,对公司本次会议

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,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交易事项

  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,有利于建立经营管理团队、核心员

工与公司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机制。本次交易定价公允、合理,不存在损害公

司及全体股东利益,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本次增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

批程序,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该事项将提交公司

股东大会审议。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项。

  经审阅相关资料,公司本次增补提名的董事赵宇宁先生,具备法律和行政法

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

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。本次董事的提名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《公司

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赵宇宁先生选任后,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

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。我们同意提名赵宇宁先生为公司董事

会董事候选人,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曹衍龙、刘翰林、张玉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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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独立董事 大华股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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